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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问题】新增专业都需要考什么内容? 

新增专业指的是:对于维修人员基础执照,有两个专业(ME和AV),在取得一个专业后欲新增加另外一个专业;对于部件修理人员基础执照,有6个专业(STR、PWT、LGR、MEC、AVC、ELC),在取得一个专业后欲增加另外一个(或几个)专业。新增专业的考试申请条件是:已经取得维修人员基础执照(或部件修理人员基础执照)的维修(或修理)人员,欲新增专业的申请人应从事新增专业的维修(或修理)工作累计在1年以上,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应当从事所新增专业的维修(或修理)工作。新增专业的基础执照申请条件同考试条件。新增专业的具体考试内容见附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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